1843枣庄就业人才网2013-03-12 08:46
2013年枣庄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修科目培训通知
枣人社办发﹝2013﹞66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根据2013年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1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修科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城镇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
二、培训对象
1、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含会计、经济、统计等考试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各级党政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国家政策允许通过考试、评审等形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各自需要自行选择学习一科,也可两科全选。
四、培训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公修科目培训的报名工作,区(市)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的由各主管部门人事科(或其他负责继续教育的科室)负责;市直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人员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科报名。
报名时须缴纳资料费每人每科50元。
五、时间安排
培训报名:2013年3月11日—2013年3月29日;报名时请提交电子表格(EXCEL)格式打印的花名册1份(A4),并附电子版。
学习时间:5月份自学。
考试发证:6月份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公修科目”培训合格证,可登记2013年度继续教育学分15分。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构筑专业技术人员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新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创新能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是评聘职称取得学分的重要途径。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附:《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公修科目培训报名表》
联系电话:3317217